“李某不讲诚信,调解的时候双方都协商好了,可到了期限又不还钱,我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石狮某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无奈说。李某从事服装贸易工作,因需向石狮某服装公司购买服装,双方结算后确认李某尚欠货款29.4万元,马某几经催讨后,李某仅支付16.8万元后便不再支付,对此,马某欲据此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悉案件材料后,石狮法院执行和解团队及时与李某取得联系,并向其送达了《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详细告知履行方式及拒不履行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是我不想还钱,而是别人欠我的钱收不回来,再给我几天时间一定还上!”收到通知后,考虑到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后将对自己产生更不利的影响,李某表示将尽最大努力筹钱。经执行和解团队督促,双方握手言和,马某对李某的经营困境也表示理解,同意其先行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并撤回对李某的强制执行申请。
“不同于传统程序,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作为执行通知的前置措施,旨在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既提高权益兑现效率,又可避免涉案企业因被采取强制措施而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信用危机。”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落实安商护企、法护民生,执行局创新推进事前“三督促”机制,根据涉案企业实际情况,在立案前、到期前、失信前再三督促,精准督促涉企案件被执行人履行,避免企业陷入失信危机。通过“再三督促”机制累计促成涉企案件自动履行完毕575件,执行和解916件,为企业申请人执行到位金额1.08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石狮法院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措施,为构建诚信社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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